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6]48号,见附件1)的精神,学校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产学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了“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撑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专项项目。
二、实施步骤
企业提交项目指南 →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 → 高校组织师生自主申请 → 企业评审立项 → 企业将立项情况报高教司备案 →高教司发文 → 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 → 企业组织验收。
三、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详见附件1中,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
请对照附件1中的申报指南,主动对接相关企业,积极组织师生至企业提供的网址,下载各企业的申报书(不同企业版本不同),直接向企业提出申请。
2.《申报汇总表》
请各学院申报完成后,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至教学研究科备案。联系电话:67791229,联系人:缪琳。
本次申报工作是学院加强与产业合作的一次重要契机,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
附件: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docx
教务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