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2浏览:867来源:校长办公室编辑:摄影:

各有关院、部(中心):

    接沪府外办综[2017]46号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云顶4118网址登陆开始启动2017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要求:

      1.被推荐的外籍人士应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与我市合作融洽,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请各院、部(中心)结合工作,认真挑选合适人选。尤其要关注那些在本市工作、生活多年或长期与我市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外籍人士,以及扎根基层、身处一线、贡献突出的“洋劳模”。

    2.外籍人士未获得白玉兰各奖项的应先申报“白玉兰纪念奖”;申报“白玉兰荣誉奖”者应先获得“白玉兰纪念奖”或本市其他市级表彰单项奖;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原则上应先获得“白玉兰荣誉奖”。

    3.申报“白玉兰纪念奖”人选一般应在沪工作满两年,或与上海开展友好合作交流两年以上。获得“白玉兰纪念奖”或本市其他市级表彰单项奖两年以上(含两年)、对上海作出新贡献的外籍人士,可申报“白玉兰荣誉奖”,特殊情况除外。获得“白玉兰荣誉奖”两年以上(含两年)、并对上海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或对上海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籍人士,可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特殊情况除外。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2份(“上海市荣誉市民”网上申请);

    (2)申请者2寸彩色近照2张分别贴于每份表格右上方;

    (3)《申请表》的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和2寸彩色近照的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EG格式)存于光盘中报送;

    (4)申请者护照云顶4118网址登陆复印件。

    2. 所报材料要客观公正,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3. 申报白玉兰荣誉奖上海市荣誉市民,应重点突出申请人在上次获奖后所作出的新成绩、新贡献。

    4. 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翼公开宣传,请在表中注明。

请各院、部(中心)积极组织申报,申请材料请至到学校FTP国际交流处/下载专区/《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夹中下载,学校将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至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请各部门于324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部(中心)推荐报告电子版放至ftp中,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国际交流处行政楼315

联系人:吴燕婷联系电话:67791137

附件:2017年白玉兰纪念奖申请表.docx

2017年白玉兰荣誉奖申请表.docx

2017年上海市荣誉市民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处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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